石城县发布了《石城县37条助企纾困政策办事指南》,其中,在《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对农产品认证的奖补》提出:
对获得名特优新农产品登录(认证)、“赣鄱正品”农产品品牌认定、江西绿色生态农产品认定的农产品企业;认定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的农产品企业;对经国家有资质认证机构认定授牌的有效期内富硒产品认证的农产品企业;制(修)定农业地方标准的单位(个人);成功创建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农产品企业。
对经国家有资质认证机构认定授牌的有效期内富硒产品认证,由县财政按1.5万元/个的标准予以奖补。
成功创建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每个奖补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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