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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涉农惠民政策汇总 》中提到如下奖励政策:
对取得ISO(标准化认证)、GAP(良好农业规范)、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绿色食品等认证的,给予2—5万元奖励;对起草或参与起草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经相应标准主管部门批准并推广实施的,给予10—40万元奖励,积极开展示范工程建设,获得省级以上示范基地(企业)称号的,给予5—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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